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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539 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为贯彻《常熟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常政办发[2017]67号)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太阳成集团tyc539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具体目标和要求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

太阳成集团tyc539对本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要承担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防范企业用地新增污染

(一)排查及整改土壤污染隐患

1、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2、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重点对生产区以及原材料与废物堆存区、储放区、转运区、污染治理设施等及其运行管理开展排查。

3、制定土壤污染隐患整改方案。根据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在责任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具体整改措施、时间和进度安排。具体整改措施可包括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资金预算。整改方案报市环

保部门备案,并定期报告整改措施进展情况。

4、落实整改措施。原则上,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隐患;整改措施要在责任书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5、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企业要按照一定频次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及时整治发现的隐患。

(二)防止新、改、扩建项目污染土壤

新、改、扩建可能对土壤产生不利影响的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对土壤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不利影响的具体措施。

做好新、改、扩建项目所涉及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本底调查,根据项目原辅材料、产品、可能排放的污染物等,确定监测指标。

(三)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市级环保、经信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四)履行危险废物依法处置责任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确保产生的全部危险废物依法依规处置,全面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

(五)防范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土壤

完善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补充完善防止土壤污染相关内容。在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土壤污染的,要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应急措施;应急结束后,对需要开展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制定并落实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方案。

(六)防止治理与修复工程造成二次污染

太阳成集团tyc539如需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转运等造成二次污染。防止修复后土壤的二次污染,需严格按照指定用途对修复后地块再开发利用,并严格遵守相应的风险管控制度,确保修复后土壤不会发生二次污染。

三、《太阳成集团tyc539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一式三份,当地政府和签订责任书的企业各保存一份, 另一份报常熟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24日

太阳成集团tyc539
2019年6月24日


 附件:太阳成集团tyc539 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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